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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5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材料审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9-21 点击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做好2015级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和新生党员材料审查相关工作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所接收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填写规范、不得涂改。

     (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经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后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留存,并将介绍信回执寄达或传真至学生原单位党组织。审核后的预备党员材料由本单位党组织暂存,正式党员材料交由学校档案馆保存。

     (三)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应及时将校外转入的新生党员基本信息录入“华中科技大学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下简称信息系统),校内转移的党员请在信息系统内的校内转入待确认中接收,并编入到党支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教育和管理,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新生党员材料审查工作

    (一)本科生新生党员

    2015级本科生新生党员的材料审查工作主要由校党委组织部完成。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应及时完成本科生新生党员的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录入工作,并将所有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审核。

    (二)研究生新生党员

    二级单位党组织依据《新生党员材料审查基本要求》(附件1)审查2015级研究生新生党员相关材料,重点审查组织发展程序是否规范、党员材料是否齐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精神,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并将其新生党员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复核:

    1、不能提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

    2、召开支部发展大会时未满18周岁的;

    3、发展入党前培养期未满一年的;

    4、入党材料存在造假现象的;

    5、发展党员的程序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

    6、发展党员的党支部越级发展、错位发展的;

    7、存在其它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情况的。

    (二)对于党员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现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查明原因,视具体情况与原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予以纠正作出说明。需要找新生党员进一步了解或与新生党员原单位党组织落实的其它问题,应及时了解清楚,并妥善保管好相关原始材料。

    三、工作要求

     

    联系人:李 强(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谢宇翔(负责党员材料审查工作)        

    办公地点:南三楼409室

    联系电话:87542301、87542203

    工作邮箱:zzb@hust.edu.cn

       附件:

       1.新生党员材料审查基本要求(点击下载)

       2.2015级研究生新生党员材料审核情况一栏表(点击下载)

       3.华中科技大学2015级新生党员数据统计表(点击下载)

     

     

                                     党委组织部

                                  2015年9月21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南三楼410室

    电话:027-87542301,87542203     传真:027-8754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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