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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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基层党支部主题建设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3-26 点击量: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基层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党支部建设,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实践探索,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拟设立基层党支部主题建设项目,支持基层党支部开展相关主题的实践探索。党委组织部负责项目的申报、评审和考核等具体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全校教职工党支部、纵向(师生混合)党支部均可申报主题建设项目,每个党支部最多申报1项。

    二、参考主题

    1.党内组织生活形式创新和作用发挥的实践探索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创新形式、发挥作用,提高组织生活吸引力,调动党员积极性,达到增强组织的凝聚力、解决问题的战斗力,促进单位的中心工作,推动单位的改革发展。

    2.基层服务型党支部建设的实践探索

    结合单位实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开展服务、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建立有效的服务载体,提高服务能力,取得师生满意的服务业绩,通过服务推动发展,通过服务凝聚人心。

    3.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实践探索

    加强思想引导,做好联系培养工作,积极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加入党组织。

    4.新媒体环境下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实践探索

    运用新媒体技术,加强支部成员的沟通联系、学习教育,做到网上网下全覆盖。

    各党支部还可结合工作中具体问题,申报主题建设项目,积极创新实践,加强探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单位中心工作,推动单位的改革发展。

    三、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基层党支部主题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经基层党组织(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2.党委组织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党支部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华中科技大学党委立项的基层党支部主题建设项目。

    3.校党委将于适当时候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的成果进行结题验收和评奖。

    四、相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担任。党支部所属二级党组织书记对整个项目负有指导与监督责任。

    2.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一年,年底组织结题验收。

    3.学校对立项项目进行资助,每个项目资助4000元。申报者要合理使用经费,在本年度内使用经费,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并在预定的时间、以预定的成果形式高质量地完成项目。

    4.项目重在实践推进,重在研究问题、解决问题,重在聚焦重点、探索创新。结题验收时须提交实践探索的总结报告。

    5、拟申报项目的党支部应在4月3日前将项目申书上报党委组织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宇翔、郑小建 

    电  话:027-87542301、87558259

    电子邮箱:zzb@mail.hust.edu.cn

    办公地点:南三楼409党委组织部办公室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基层党支部主题建设项目申请书》(点击下载)

     

                                            党委组织部

                                           2015年3月26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南三楼410室

    电话:027-87542301,87542203     传真:027-87542301

    Email:zzb@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