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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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3-18 点击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程序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集毕业生党员布置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学习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流程和政策规定,开展以组织关系转接为主要内容的党性教育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务必使每名毕业生党员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保证毕业生党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2、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毕业生党员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登记表》(见附件2),登记介绍信抬头、转入单位名称、党员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核实无误后由党员本人签字确认。同时在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认真核实党员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本人联系方式等。

    3、以党支部为单位,在系统中进行组织关系转出操作(见附件1)后,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审核后统一打印介绍信。各支部及时将打印好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发给党员,由党员本人携带交至接收单位党组织。各单位务必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签领单》(附件5)(签领单内容可调整)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并发给党员。要求党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转接组织关系,并督促接收党组织邮寄或传真回执联。

    4、各基层组织将收到的回执联粘贴在存根联上,妥善保存以便留案备查,同时在系统中确认回执。

    二、注意事项

    1、除本院升学党员外,所有毕业生党组织关系都应转出。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前,介绍信抬头由毕业生党员本人向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询问确认,县级及以上党组织方可接受我校毕业生党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唯一凭证,党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3、对于组织关系没有正常完成转接的情况,如若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因变更或遗失需补办的,由所在院系党组织补办,补办时须交回原介绍信或由原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如若介绍信超过有效期但在180天内因过期、变更或遗失需补办的,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见附件4),由组织部补办,补办时须交回原介绍信或由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如介绍信开具超过180天,不再给予补办。具体可参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流程》(附件3)进行补办。

    4、党员是否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反映出一个党员组织观念的强弱,党员必须在介绍信规定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是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第一责任人,请各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强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把好组织关系转接这一重要关口。用于打印的空白介绍信可至南三楼409组织部办公室领取。

    联 系 人:李 强

    联系电话:8754230187542203

     

    附件:(打包下载)

    1.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出操作流程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登记表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流程

    4.华中科技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签领单

     

     

    校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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