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全校教职工党员在建设“和谐校园”、“和谐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校党委拟对在学校社区居住的教职工党员的基本信息情况进行统计。
请各基层党组织按照附表要求对居住在校园内的在职教职工党员和离退休党员情况进行登记
(其中:离休党员由离休党总支统计,退休党员由各二级单位统计),并于
2009年元月5日前将纸质统计表(加盖公章)报组织部,同时将电子文档发组织部邮箱,zzb@mail.hust.edu.cn。
校党委组织部
200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