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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教职工党员人数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06-02 点击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全面推进“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暂行)》(校党【2010】18号文)有关精神,校党委决定在每年党费返拨的基础上,增设基层党组织活动专项经费。党委组织部拟按照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教职工党员(含在岗和离退休党员)年人均80元的标准下拨专项经费。
    为保证基层党组织活动专项经费划拨的严肃性、规范性,现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根据2009年底党内统计相关数据(各单位提供)核准教职工党员(含在岗和离退休党员)人数(详见附表)。
    请各单位将教职工党员人数核对情况和相对应的名单,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6月7日上午11:30分前反馈至党委组织部。(若无异议也请反馈)
联系人:许昌敏,电子邮箱:zzb@mail.hust.edu.cn
联系电话:87542301、87542203
 
            党委组织部
            20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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