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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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上报2023年分党校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27 点击量:

    各党校分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文件精神,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从严从实抓党员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分党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就提交2023年分党校教育培训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次

    1.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各分党校根据实际情况于2023年举办若干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使每位积极分子在列为发展对象前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对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总计4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6学时,自学研修8学时,主题实践18学时,学习交流8学时。

    2.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各分党校根据实际情况于2023年举办若干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使每位发展对象在入党前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对发展对象教育培训总计24学时。其中:集中授课教学10学时,自学研修4学时,主题实践8学时,学习交流2学时。

    3.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各分党校根据实际情况于2023年举办若干期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使每位党员入党后一年内能够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对预备党员教育培训总计32学时。其中:集中学习8学时,自学研修12学时,主题实践8学时,学习交流4学时。

    4.学生党支部书记(委员)培训班:各分党校于2023年至少举办一期学生党支部书记(委员)培训班,使每位新上任的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在任期内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对学生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教育培训总计32学时。其中:集中学习6学时,自学研修12学时,研讨交流4学时,远程网络培训10学时。

    二、培训内容

    1.集中学习。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校分校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定》(校党组〔2016〕4号)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委员)”规定的不同学习内容,邀请学校党校兼职教师,认真组织好分党校的集中学习。

    2.自学研修。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围绕党员教育培训在“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7个方面的基本任务,用好相关学习辅导材料,推动自学研修落细落实。

    3.主题实践。坚持理论武装与党性修养相一,历史与现实相贯通,红色资源与教育培训需求相结合组织参训学员参观展览、观看录像教学或赴红色教育基地、党性教育基地等,重温入党誓词、“政治生日”;组织社会公益及志愿服务等实践锻炼;吸纳积极分子参加特色党日等活动

    三、培训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党校所在院(系)党委是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分党校工作的领导,把分党校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专题研究讨论决定年度培训计划等,并帮助分党校解决实际困难。

    2.积极推动办学创新。各分党校要积极探索在“集中学习、自学研修、主题实践、学习交流”等环节办学创新,灵活运用研讨式、观摩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用好“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培训平台”、“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推动互联网和分党校培训深度融合,切实提升分党校办学培训水平。

    3.落实领导干部讲党课。按照上级要求,各分党校要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专题讲座、作报告的制度,分党校校长(院/系党委书记)和分党校副校长(院/系党委副书记)每年讲党课不少于1

    请各分党校填写《2023年分党校教育培训计划表》(见附件),分党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32本周四)前将纸质表格交至南三楼409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党校邮箱:dx@mail.hust.edu.cn。

    联系人:郜建辉 87542301 87542203

    附件:2023年分党校教育培训计划表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32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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