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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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新入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15 点击量: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现将2017年秋季新入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相关工作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校党组〔20178号)有关要求办理2017年秋季新入校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收手续。党员组织关系接收的一般程序为:

    1)党员本人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办理转入手续。

    2)二级单位党组织认真查验党员组织关系凭证(具体要求详见《华中科技大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查验基本要求》)。

    3)二级单位党组织查验转入党员的相关入党档案材料,确认入党程序是否规范、党员材料是否齐全(具体要求详见《华中科技大学党员材料查验基本要求》)。

    4)二级单位党组织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审批表》(以下简称《接收审批表》)。

    5)二级单位党组织将初审通过的转入党员信息录入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连同《接收审批表》报校党委组织部复审。

    6)校党委组织部复审通过后,在系统中审批通过,同时将《接收审批表》返回二级单位党组织留存。

    2.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应于1010日前完成初审,并将《2017年秋季新入校党员材料审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组织部邮箱,纸质版与所有新入校党员的《华中科技大学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审批表》签字盖章后一并送交校党委组织部复审。

    初审未通过或存疑的新入校党员档案材料及对应党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应一并送交校党委组织部复审。

    3.校党委组织部于10月中旬对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对复审通过的新入校党员在系统中进行审批,对复审未通过的新入校党员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相关处置。

    二、工作要求

    1.新入校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应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负责。要严格按照一人一表进行登记,做好痕迹管理,材料送交档案馆后将《接收审批表》装订成册并留存备查。

    2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进行党员材料初审,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确保审核结果经得起检验。

    3、工作过程中要慎重对待新入校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档案材料,注意工作纪律。严密监控网络舆情,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与舆论引导工作,对于审核未通过的党员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

    联系人:     陈雪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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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组织部

    201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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