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规范2010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材料审查工作,准确掌握全校新生党员的基本情况,校党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10级新生党员(含本科生、研究生)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材料审查工作。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现将有关工作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审查并办理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于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所接收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填写规范、不得涂改。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新生党员党员材料一起保存在本单位党组织。转入学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寄达学生原单位党组织。
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及时将转入的新生党员编入到学生党支部,加强教育和管理,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新生党员材料审查工作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9月份对2010级新生党员材料进行一次审查,重点审查组织发展程序是否规范、党员材料是否齐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依据《审查党员材料基本要求》审查新生党员材料,于10月15日前交《2010级新生党员材料审核情况一览表》至校党委组织部。对于党员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现象,应做好相应的处理工作:
1、对于党员材料中出现缺项、涂改和错填等问题的,要认真查明原因,视具体情况与原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予以补填或纠正。
2、凡审批机关未签署审批意见的,应与其原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属于未及时审批的,应及时补办审批手续;属弄虚作假的,其党员身份不予承认。
3、需要找新生党员进一步了解或与新生党员原单位党组织落实的其它问题,应及时了解清楚,并妥善保管好相关原始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党员身份待确认。请将待确认的新生党员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进行有关调查核实工作:
1、召开支部发展大会时未满18周岁的;
2、党员材料存在造假、舞弊现象的;
3、发展党员的程序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
4、发展党员的党支部越级发展、错位发展的,如不是所在中学发展入党等;
5、入党程序不规范,如入学前已经召开了支部发展大会,但入学时原支部上报所属上级党组织仍未审批,时间超过三个月等;
6、存在其它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情况的。
对于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请咨询耿远明老师;
对于新生党员党员材料审查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请咨询许昌敏老师。
校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7542301、87542203
校党委组织部
二○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