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中层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9-5-14 组织部[组织部] 点击: 103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填报2006年以来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统计表》的通知要求,对《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06〕30号,以下简称《规定》)印发以来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上报。为配合做好我校中层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全校中层党员领导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干部)
二、报告年份:2006年、2007年、2008年
三、报告方式
由本人填写《中层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http://zzb.hust.edu.cn/l65.aspx),所在党组织负责人审核后集中送交党委组织部。
由本人填写《中层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http://zzb.hust.edu.cn/l65.aspx),所在党组织负责人审核后集中送交党委组织部。
四、报送截止时间:2009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7:00
五、有关要求
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中层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督促检查,并注意做好对党员领导干部所报告内容的保密工作。
联系人:刘利剑 李冲
联系电话:87542301 87542203
党委组织部
2009年5月13日
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中层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督促检查,并注意做好对党员领导干部所报告内容的保密工作。
联系人:刘利剑 李冲
联系电话:87542301 87542203
党委组织部
2009年5月13日